('沈总从年轻时起就喜欢清冷的女性。
在电视机上第一眼看到叶初的时候,那种惊为天人的印象犹在心中。因此,在与青凭娱乐洽谈商业街一事时,沈总没有提旁的要求,只请求能跟叶初吃一顿饭。
然而,见到叶初本人后,沈总却大失所望。叶初眉目温和,眼底却郁积着沉沉的审视。明明外表那么年轻,却带着中年人才有的市侩和虚假。和电视剧中完全是两个人。
这样的人,沈总见得多了——少招惹,勿结仇,不深交。虽然漂亮,但举动之间,常常让沈总幻视自己的顶头上司。幻想中的女神变成了世俗的野心家,王座上的神像变成了外表温和无害的毒蛇,沈总大倒胃口,只盼赶紧结束这顿饭,然后和叶初再也不见。
倒是叶初带来的那个跟班有些意思,沈总眯着眼,一双不太清亮的眼睛打量着那个叫心鬼的作家。
一股子不食人间烟火的蠢气,毫不掩饰的傲慢和轻视,活像玻璃,或者镜子。
当然了,心鬼不是女的,而是个男人。沈总微微有些遗憾,但对他而言,不过是肉鸡和柴鸡的区别。世间所有人,在沈总眼中只分为三类:一是季君陶、叶初和他老板这样的毒蛇;二是幸福商业街的商户们那样的工蚁;三是各种各样的鸡。
沈总欣赏了半天心鬼,冲叶初投去一个眼神。圈内人心照不宣的眼神。
可惜,他抛媚眼的对象,似乎眼神不大好。叶初仿佛没看见一般,低头欣赏着她面前的钢笔,像个书法家似的。这滑头鬼!
沈总有些不悦,是,他是得罪不起叶初,也得罪不起市文旅局——但盘弄盘弄那些商户们,给剧组添点堵,不还是手到擒来?
沈总轻咳了一声:“叶小姐喜欢这支钢笔?”
商叶初终于不能装聋作哑了,抬起眼睛笑道:“咱们面前的这三支笔,上面镌刻的诗仿佛不一样。”
嘴上说着这些干巴巴的话题,实际上,商叶初心中早已涌起惊涛骇浪。她虽然没干过拉媒牵线的勾当,却无师自通地领会了沈总的眼神。沈总在向她咨询意见:他可不可以动这个叫心鬼的年轻人?可以做到什么程度?这人的嘴严不严?
一瞬间,商叶初明白了沈总的想法。沈总以为商叶初不愿意与他虚与委蛇,因此,特意弄了个替身来给他泄火——沈总,竟然是将她当成了皮条客!
一股被羞辱的愤怒油然在心底生出,商叶初几乎想将面前的钢笔戳进中年人那双浑浊的眼睛。
盛闻之好死不死道:“这个‘莫愁前路无知己’是什么菜,我能再加一道么?”
吃吃吃,你就知道吃!
商叶初没好气道:“别加了。沈总,这道菜是什么?”
沈总的助手忙道:“是羊胎,且必须是怀双羔的母羊的羊胎,多了少了都不行。两只羊胎用不同的方式烹饪,再拼作一盘菜……”
盛闻之忍不住道:“怎么判断母羊怀了几胎,而且——而且——”
“当然是人工操作。”沈总哈哈大笑,“我们有专业的机器控制胎数。不过偶尔也会出错,出错的母羊只好丢掉了。”
商叶初冷冷道:“怎么取出来。”
“当然是活剖,那样才有鲜味。”王特助理所当然道。
商叶初带着古怪的笑意,看了沈总一眼:“看不出沈总还是美食家。那‘不畏浮云遮望眼’那些,看来也有讲究咯?”
沈总以为叶初对这些有兴趣,兴致勃勃地解说道:“‘不畏浮云遮望眼’,就是猴脑。取俊猴一只,撬开脑壳,用热汤浇在脑中,最鲜嫩不过。‘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’,就是炙鹅掌。将肥鹅赶到烧红的铁板上,鹅受不住热,就会在铁板上奔跑。鹅掌熟了,鹅还活着。‘安能辨我是雌雄’嘛,就是一对夫妻天鹅,天鹅这种鸟最忠贞。将两只天鹅裹在泥巴里烤熟,一只鹅切一半,拼在一处。雌天鹅的嫩滑,雄天鹅的劲道……”
说到此处,沈总垂涎欲滴,吸溜了一下口水。
盛闻之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,也不说什么加菜了,将面前的菜谱一推,沉着脸一言不发。
这在沈总眼中,反而成了听话不再点菜的举动。见心鬼对叶初如此言听计从,沈总不由大喜,更坐实了猜想。
“想加就加嘛!”沈总在自己的手机上按了几下,似乎在通知什么人。做完这件事后,他向商叶初挤眉弄眼道,“别对心老师太严厉了。”
商叶初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。
既然叶初是心鬼的主子,那么只需咨询叶初的意见就行。沈总又对叶初笑道:“叶小姐要是喜欢,我叫贾老板给你几打!小王,你一会儿陪着叶小姐去找老贾。”
盛闻之在桌下扯了扯商叶初的裙摆,又用手机给商叶初发了条微信:【咱们不要他的东西。】
商叶初用半是怜悯半是嘲笑的目光瞥了一眼这位天真的同伴。沈总是想给什么钢笔么?不过是默认商叶初已经与他达成了交易,让商叶初赶紧走人,给他和“心鬼”腾地儿而已!
商叶初没有理会盛闻之,慢腾腾地道:“沈总和老板认识?”
“何止认识,老相识。”沈总爽朗道,“我可是老贾这馆子的第一位食客,连菜名,都是我一个个帮着取的。不知道翻烂了多少本诗集!”
为了在心鬼这文化人面前彰显学识,沈总又道:“心老师最喜欢哪个菜名?我可以给你讲讲出处。”
盛闻之对这个虐食爱好者已经厌恶到了极点,全靠商叶初在车上的提点,才没有撂挑走人,回答对方,更是完全不可能。
商叶初主动接过了话头:“心鬼老师今天有些不舒服,小许,带他下去吧,让蔡大娘送他回去。”
小许是陪着商叶初上来的助理,唯商叶初马首是瞻。闻言,二话不说就要拉着盛闻之走。
沈总一愣,脸色变得似笑非笑:“刚刚进门不是还好好的么?”
盛闻之甩脱小许,摇了摇头:“我没事。不用下去。”
自找麻烦!
商叶初有些焦躁,几乎端不起自己高绝的演技:“你不是跟我说你头疼吗?”
盛闻之看了一眼商叶初,慢慢道:“我早好了。”
说完这话后,他在桌下敲了几个字发给商叶初:【这人是个真正的变态者,我平常很难有接触到的机会。想再观察观察。】
商叶初扫了一眼信息,感到一阵震撼的无可救药。都这种时候了,盛闻之居然还想着他的破小说!
沈总冷眼瞧着这两人的互动,忽然主动站起身来,凑到盛闻之身边,将手按上盛闻之的太阳穴处:“是这里疼么?心老师?”语气甜腻得让人作呕。
那一刻,盛闻之脸上的表情凝固了。
商叶初真恨自己没有摄像机,可以录下盛闻之此刻的表情。只能拼命将他此刻的脸记下来,存为以后永久的模仿素材。一个人的世界观崩裂时的表情也无过于此了。
盛闻之,你为什么会露出那样的表情?
沈总将盛闻之的震惊理解为顺从,沿着盛闻之的太阳穴向下,准备去抚摸他的脸……
“嘎嘣”。
一阵清脆的骨骼碰撞声响起,沈总惊骇地望着握住自己的那只手,带着不加掩饰的诧异看向叶初:“叶……叶小姐?”
沈总只觉得握住自己的那只手像铁钳似的,将他箍得生疼。他甚至不敢喊叫出声,因为他怀疑——他确认,如果自己再轻举妄动,叶初会拧断他的胳膊!
商叶初温和道:“沈总,吃饭就吃饭,不要动手动脚的。”说着,松开了自己的手。
沈总骇然地看到,自己的手腕处,竟然已经青紫了!
他咽了口唾沫,后退了两步。本想立刻离开,突然想起叶初有求于己,又壮了胆子,结结巴巴道:“叶小姐,我们说好的……”
盛闻之的身体再度一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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