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当时这个时间节点,现代化的司法流程还没有像几十年之后那么完善,遵守村规民约基层自治还是相当普遍的。
比如在靠山屯这种地方出了人命案件,只要不是那种主观恶意伤人杀人,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在村级干部的协调下来处理各种矛盾争端。
像赵二田组织猎队进山被熊瞎子咬死这种意外情况,只要苦主一方不坚持追究责任,基本都是赔点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结局。
这也就意味着,苦主一方的态度,对事情的走向影响相当的大。
杨铁军听完了李二娃跟王志强两个人描述的情况,对这件事有了初步的判断。
别的不敢说,人肯定不是他们俩弄死的,哪怕里面有隐情,撑死也就是救治不力的次要责任。
作为一村之主,杨铁军并不想把事情闹大,人已经死了,尽快的处理矛盾,解决争端平息事件影响,才是他的第一考量。
面对村书记的询问,孟小娥泪眼朦胧的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公公婆婆,然后带着哭腔的说道:“我家二田进山打围是李承田去我家请去的,目的是为了教李二娃进山打围的本事!
现在一起进山,他俩没事儿,我老公出了事儿丢了命,李家人也有责任!
我们孤儿寡母的,家里没了顶梁柱,李家必须得给我们赔钱才行!”
孟小娥这番话说的没有毛病,次要责任也是责任,毕竟出了人命,该赔还是要赔钱,不管于公于私哪方面,都说得过去。
杨铁军听完点点头,扭头看向一直没说话的李承田。
“老李!二田人没了,你们家得拿点抚恤出来!小娥还怀着孕呢,家里没了男人,日子还得继续过!”
李承田也了解村部调解处理这种意外事故的逻辑,点点头:“二田确实是我去请的他帮忙!这点我们李家不否认!
人没了,多少钱也买不回一条命来!
这样吧,我们李家,拿出一百块钱来,当做给二田遗孀的抚恤金用来支持小娥跟孩子后面的生活!”
在当时,一百块钱对普通人家来说可是一笔大钱了,就算是私人煤矿或者林场工人意外身故,赔偿也就一两百块钱,加上部分单位长期福利而已。
现在合作上山打猎这种非主观人为因素导致的人员亡故,李家能赔一百块钱绝对够意思了。
杨铁军点点头,扭头看向孟小娥以及赵二田的老爹:“老赵,小娥,二娃爹给赔一百块钱,一次性结清,你们赵家能接受不?
咱们都是本乡本土的村民,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!
我作为村书记,只能协调你们协商处理赔偿的问题!
如果你们觉得接受不了,那咱就去公社跟法院见官,到时候上面怎么判,咱就怎么执行!”
孟小娥听到李家痛快的赔一百块钱,用袖口擦了擦眼泪看向公公。
赵二田他爹赵宏来感觉这个钱已经不少了,毕竟儿子干的就是拿命换山财的活儿。
“行!我们也不闹了!但是除了赔偿之外,还有一个小条件,得帮二田报了仇才行!枉死的山民不能进村,如果不给二田报了仇,他下葬也闭不上眼!我得用那头熊瞎子的脑袋,来祭奠我那可怜的儿子!”
山民都迷信,被山牲口咬死了,报仇这个要求并不算过分。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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